――江油电厂4×50MW机组按期顺利关停
在省委、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,根据国务院国资委《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资发[2005]239号)的有关规定,川投集团和国电集团经过多次磋商,于2005年10月9日签署了《江油发电厂整体资产划转协议》。
此后,川投集团和国电集团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,并分别向国务院国资委、省国资委上报了“关于中国国电永利首页(上海)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所属江油发电厂资产划转的请示”。2006年12月4日,省国资委印发了《关于中国国电永利首页(上海)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所属江油发电厂资产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》(川国资产权[2006]343号),同意川投集团接受中国国电公司所属江油发电厂的资产。2006年12月31日,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《关于中国国电永利首页(上海)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所属江油发电厂资产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》(国资产权[2006]1585号),同意国电集团将所属江油发电厂资产无偿划转给川投集团。至此,《江油发电厂整体资产划转协议》获得国务院、省两级国资委批准后正式生效。
根据省经委《关于下达2006年度小火电机组关停计划的通知》(川经电力函[2006]657号)的有关要求,2006年11月13日,巴蜀公司对国电江油电厂4×50MW机组实施了内部停运,并于12月3日与省电力公司就4×50MW机组退出调度序列达成一致意见,此举标志着江油电厂4×50MW机组关停工作已按期顺利实现。